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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宜黄县精准扶贫政策摘编

发布时间:2018-1-22 13:09:32   点击数:

序言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年所有贫困人口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让贫困人口脱贫,体现党的理想信念总之和路线方针政策,是习近平总书记情之所系、心之所惦。为了让我们的扶贫工作者和贫困户能够了解扶贫政策,结合宜黄实际,我们摘录了精准扶贫的相关政策,给予大家学习。

宜黄县精准扶贫优惠政策

一、产业扶贫

(一)种植业和养殖业直补

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新增种植和养殖的九类种养项目进行直补:

1、茶叶种植。集中连片2亩以上的,黄茶每亩一次性补助元,每户扶持上限为元。白茶每亩一次性补助元,每户扶持上限为0元。

2、肉牛养殖。养殖规模达2头以上的(饲养6个月以上),每头一次性扶持元,扶持上限为元。

3.山羊养殖。养殖规模达4头以上的(饲养6个月以上),每头一次性扶持元,扶持上限为元。

4.竹荪菇种植。集中连片种植规模达2亩以上的,每亩补助元,上限为0元。

5.大棚蔬菜种植。集中连片发展大棚蔬菜每户规模达2亩以上的,每亩一次性补助0元,每户补助资金上限为元。

6.油茶种植。集中连片种植油茶规模达2亩以上的,每亩一次性补助元,补助上限为0元。

7.烟叶种植。每亩一次性补助元,补助上限为0元。

8.蜜桔种植。每亩一次性补助元。

9.白莲种植。每亩一次性补助元。

10.水稻制种。每亩一次性补助元。

(二)光伏扶贫

1、建档立卡户全部加入村级光伏合作社,每户补助元投入光伏电站建设。

2、对村级光伏合作社光伏建设贷款进行全额贴息,贴息期限5年。

3、自年起,建档立卡贫困户光伏产业年户均收益约0元。

联系人:宜黄县扶贫和移民局邓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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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创业就业扶贫

(一)免费职业介绍和免费岗前培训

在劳动年龄内且有就业愿望的贫困户劳动力可免费享受推介到县内企业就业,凡招收在县工业园区轻纺鞋服企业的,可免费享受岗前培训。鼓励中介机构介绍扶贫对象就业,对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并成功介绍扶贫对象与当地企业或其他实体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且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职业中介机构,每介绍1人给予-元补贴,每名扶贫对象每年可享受1次职业介绍补贴。

(二)鼓励自主创业和带动就业

对有创业能力和创业愿望的贫困户劳动力,组织开展电子商务、SYB等创业培训(实训),创业培训补贴-1元/人。为创业培训合格的贫困人员,提供开业指导、项目推介、政策咨询等免费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可优先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5-10万元,合伙和组织起来创业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上述贷款期限两年,并予全额贴息。对工商新注册登记的贫困户,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每户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元。

联系人:宜黄县就业局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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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雨露计划

1、贫困户中接受中等和高等职业院校职业教育培训的在校学生,每人每学年补助0元。

2、贫困户参加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并取得技能证书的可享受每人次补助元。

联系人:宜黄县扶贫和移民局胡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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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居扶贫

(一)危旧房改造

第一类:新建房屋的困难户,对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的对象,每户补助2万元;对属于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原中央苏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革命烈士家庭的对象,每户补助1.45-1.65万元;其他贫困户的对象,每户补助1.15-1.25万元。

第二类:维修加固房屋的困难农户,每户补助3元。

联系人:宜黄县建设局邹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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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

易地扶贫搬迁的范围和对象是:居住在深山、库区和地质灾害、地方病多发等生存环境恶劣、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以及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的农村自然村或居住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优先安排位于地震活跃带及受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威胁的农村自然村或居住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补助标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每人补助不低于2万元,其中,0.8万元由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和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其余部分,由县级信贷融资给予补助,补助标准每人不低于1.2万元。

联系人:宜黄县扶贫和移民局胡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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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健康扶贫

(一)基本医疗保险

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医疗保险费,由政府托底缴纳,享受基本保障和大病保险保障。

联系人:宜黄县医保局黄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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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

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筹资标准每人每年90元,所需资金由县财政通过统筹财政涉农扶贫资金予以安排。参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大疾病的患者的住院和省人社厅认定的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补偿后,需个人自负的目录内医疗费用,由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报销补偿90%。参保贫困人口医疗费用中需个人全额负担的目录外医疗费用,医院认定的、该疾病治疗必需的、无法替代的药品和医疗器材费用,由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报销补偿75%。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报销补偿不设起付线,年封顶线25万。

联系人:宜黄县扶贫和移民局朱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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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健康服务

1、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提供健康管理和签约服务。为每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建立规范化的电子健康档案,为老年人、儿童、孕产妇和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患者等人员免费提供健康体检、随访和转诊等服务,健康随访次数由省级每年6次增加到每月1次。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贫困地区的重点人群,随访费用暂按人均元/年标准予以安排,由医保资金承担,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

2、设立扶贫病房(病床)。在县、乡二级医疗机构设立扶贫床位,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三免四减半”政策(即:免交普通门诊挂号费、肌肉注射费、小换药费,减半收取三大常规检查费、胸片检查费、普通床位费、三级护理费),优化医疗服务。医院、中医院各临床科室分别设置扶贫病床,各乡镇卫生院设置扶贫病床不少于2张。

联系人:宜黄县卫计委李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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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模式,在医院、医院设立健康扶贫工程“一站式”服务窗口,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补充保险和民政医疗救助“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贫困患者只需负担自付医疗费用。

联系人:宜黄县卫计委李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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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宜黄县民政局邹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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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宜黄县医保局黄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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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贫困残疾人健康扶贫工作。加强县级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建设,提升基层康复服务能力,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有效衔接、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贫困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为贫困残疾人提供精准康复服务。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范围,提高贫困残疾人医疗保障水平。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逐步实现0-6岁视力、听力、语言、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免费得到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服务。

联系人:宜黄县卫计委李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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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宜黄县残联余小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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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医疗保障

1、提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和门诊慢病保障水平。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慢病补偿比例由40%提高到60%,年度最高封顶线提高到元。

2、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支付10万元以上的医医疗费纳入大病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两项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35万元,同时享受重特大疾病保障。

联系人:宜黄县医保局黄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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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继续实施十类重大疾病免费救治。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户继续实施“光明·微笑”(白内障、唇腭裂)工程、儿童“两病”(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尿毒症免费血透、重性精神病免费救治、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手术、儿童先天性耳聋人工耳蜗植入及康复免费救治、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患者免费救治等重大疾病免费救治项目。

联系人:宜黄县卫计委李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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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继续提高15种重大疾病城乡居民保障水平。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耐多药肺结核、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及地中海贫血等15种重大疾病,实行按病种定额救治,医院治疗,新农合分别按80%和60%补偿。

联系人:宜黄县医保局黄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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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推进单病种控费。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等9个病种,进行单病种控费,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联系人:宜黄县医保局黄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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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加大民政大病救助力度。将贫困人口中五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予以全额救助;低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政策规定的比例予以救助;将五保、低保对象以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符合医疗救助政策规定的对象纳入支出型大病救助范围予以救助。

联系人:宜黄县民政局邹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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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育扶贫

1、学前教育资助

在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按每人每年1元标准发放学前教育资助金。

2、义务教育资助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实行免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按照小学每生每年元、初中每生每年元,特教小学和特教初中学生在此基础上增加元标准发放补助金。把走读生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纳入资助范围,发放交通费和生活费补助,按照小学每生每年元、初中每生每年元标准发放资助金。

3、普通高中资助

从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残疾学生免除学杂费;对在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对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就读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残疾学生,按照每生每年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对当年录取普通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按录取省内院校每人元、录取省外院校每人元标准发放高校新生入学资助金,帮助解决高校新生入学路费。对当年考取普通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按每人元标准发放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资助解决大学第一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

4、中等职业教育资助

对在中职就读的全日制农村、城县涉农专业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免除学费。对在中职就读的全日制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按照每人每年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鼓励学校为在本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帮助贫困家庭学生解决基本生活费。

联系人:宜黄县教育局资助中心李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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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金融扶贫

1、金融信贷

推行“扶贫和移民产业信贷通”风险补偿机制,向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发放“无抵押、免担保”性质的产业发展信用贷款,贷款额度一般每户不超过5万元,确有需要可放宽至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贷款利率:执行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贷款期限:一般按1-5年由扶持对象自主申请选择。

2、发展产业贷款贴息

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发展产业的,按其贷款年利率6%进行贴息,贴息补助金额上限为元。对带动30%以上的贫困户增收的专业合作社,按其贷款年利率4%贴息,贴息补助金额上限为3万元。

联系人:宜黄县扶贫和移民局邓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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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电力扶贫

对所有符合条件的“低保户”和“五保户”,每户每月优惠10度电。

联系人:宜黄县供电公司吕静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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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社会保障扶贫

1、在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时,对建档立卡、重度残疾等农村贫困人口保留现行元的最低缴费档次;对建档立卡中重度残疾人、低保常补对象、五保户供养对象等缴费困难群体,由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联系人:宜黄县农保局曾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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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县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和月人均补差水平分别提高到元/月/人和元/月/人。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元/月/人,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元/月/人。.

联系人:宜黄县民政局邹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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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因重大疾病、子女教育、生活必须支出突然增加、遭遇其它特殊困难等原因,直接导致阶段性实际生活水平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给予-元不等的临时救助。

4、对因火灾、突发事故等意外事件,或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给予-00元不等的“急难”救助。

联系人:宜黄县民政局黄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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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落实残疾人贴制度。落实好《抚州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细则》,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为需要长期生活照护且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每月发放护理补贴。

联系人:宜黄县残联余小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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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电商扶贫

1、利用“宜黄爱心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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