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红十字会“天使阳光”基金是面向全国贫困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的救助项目,我院是中国红十字会"天使阳光"基金贫困先心病救治项目定点单位,全国贫困先心病患儿均可通过我院申请“天使阳光”基金救助。
申请资格及程序:
1.资助对象:⑴凡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家庭经济贫困,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且需要手术治疗的儿童。
⑵参加先天性心脏病重大疾病儿童除外。
2.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提供:⑴《天使阳光基金资助申请表》(共5张);⑵申请人的最近5寸生活照片一张;⑶申请人的出生证明及户口簿的复印件;⑷申请人父母的身份证和户口薄复印件;⑸申请人村委会或居委会提供的贫困证明;⑹医院出具的患儿超声诊断报告单和病情诊断证明。
3.递交申请:将递交的申请表及医院的科室,再由科室审核后送到省红十字会审核盖章,最后由省红十字会向中国红基金天使阳光基金办公室报送终审。
4.通知入院:通过评审后,由省红十字会通知患儿家长,指导患儿家长带患儿于4个月内入院完成手术治疗。
5.资助标准:受资助人在城镇医保和新农合等报销后,按以下标准资助:⑴家庭自费元(不含)—元(含),资助标准为元;
⑵家庭自费元(不含)—元(含),资助标准为元;
⑶家庭自费元以上(不含),资助标准为元.
6.患儿手术完成后,按以下手续办理资助款拨付手续:⑴监护人签字并按手印后的《天使阳光基金资助告知书》回执一份;⑵医院首页(有医院盖章);⑶出院记录(有医院盖章);⑷费用清单(有医院盖章);⑸患儿术后带刀口的5寸生活照片一张;⑹医疗票据。
有需要救助的患儿如有不明可联系我科,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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