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准识别、精准退出
贫困户识别
农户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国家当年扶贫标准线以下,未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同时按照精准扶贫“四看法”综合评估分值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通过识别程序审批后确定为贫困户。识别步骤:农户申请→村级初审并入户调查→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并公示(纠错)→乡镇核查并公示(纠错)→区级审核并公告(纠错)后批复→签字确认→录入系统。
贫困村识别
识别标准执行国家对贫困村“一高一低一无”的识别标准,即:行政村贫困发生率高于27%(其中:贫困发生率大于等于37.5%的为一类贫困村;贫困发生率大于等于31%且小于37.5%的为二类贫困村;贫困发生率大于等于27%且小于31%的为三类贫困村),行政村年全村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元,行政村无集体经济收入。村级申请→乡镇审核并公示(纠错)→区级审定并公示(纠错)→市级备案→省级公告(纠错)后批复。
贫困退出标准
1.贫困户脱贫退出标准。以户为单位,该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精准扶贫“四看法”综合评估分数值在60分以上(含60分)的,通过退出程序审批后认定为脱贫。
2.贫困村退出标准。贫困村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统筹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综合因素,贫困村的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通过退出程序审批后认定为退出。
3.贫困乡镇退出标准。严格按照《贵州省贫困县退出实施方案》规定,即贫困乡镇“摘帽”继续执行省定标准。
退出程序
1.贫困户退出程序。村民小组提名→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拟退出贫困户认可→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在村内公示无异议后公告退出→报乡(镇)人民政府核准→签字背书确认→在“贵州省扶贫云建档立卡系统”中销号。
2.贫困村退出程序。贫困村申请→乡(镇)审批→区级核准→签字背书→省市级备案。
3.贫困乡镇退出程序。乡镇申请—区级审核认定—签字确认—省市备案。
解释部门:万山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二、易地搬迁扶贫
搬迁对象和规模: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对贫困发生率50%以上、50户以下的自然村寨优先实施整体搬迁。符合整体搬迁的自然村寨,非贫困人口可以一同搬迁;零星搬迁的必须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后的旧房必须拆除并复垦。
按照区委、区政府统筹部署,“十三五”时期全区规划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整村寨同步搬迁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共计5万人。区内搬迁1万人、区外搬迁4万人。(其中:年搬迁人,区内搬迁人,区外搬迁人。年搬迁人)。
搬迁补助标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2万元,整村整寨同步搬迁的非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1.2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自筹住房资金0.2万元,整村整寨同步搬迁的非贫困人口人均自筹资金1万元;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自愿拆除的,人均奖励1.5万元。具体奖励时间和办法按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土地复垦资金人均0.3万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人均2万元,集中用于安置点水、电、路、气、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征地费用由迁入地政府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在规定时间内入住的,按每户元/平方米给予装修奖励。建档立卡贫困户入住后,免三年物业管理费。鳏寡孤独残(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义务人的“三无人员”)等特困户先由民政供养服务机构进行安置,民政供养服务机构不能安置的,再由政府根据家庭实际人口统一提供相应的安置房,免费居住,产权归政府所有。
住房建设标准:按照“保障基本”的原则,万山区采取城区安置方式进行安置,人均住房面积20平方米(含建筑面积)。
搬迁对象识别流程:符合易地扶贫搬迁条件的对象,可向当地乡(镇)、办事处提出易地扶贫搬迁书面申请。具体如下:
普查筛选搬迁对象、群众申请、入户核实、村民小组评议、村委复议、乡镇(街道)复核再公示、区级初审、市级审批、省级抽查等9个步骤进行搬迁对象识别。
办理流程:自愿申请搬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主管部门或实施单位公示搬迁户名单—搬迁群众纳入年度实施计划—下达年度资金计划—搬迁群众享受补助资金。
后续发展保障措施
后续发展保障措施涉及就业、就学、就医等生活保障方面,分列到后面几类内容中。
解释部门:万山区水库和生态移民局
三、教育扶贫
学前教育
1.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政府资助
国家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的原则,各地建立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中央财政根据地方出台的资助政策、经费投入及实施效果等因素,予以奖补。
享受对象:区政府对区教育局向上级申报后所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孤儿和残疾幼儿、革命烈士及其他经济困难家庭子女。
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计生家庭子女、复原退伍军人子女、留守儿童优先享受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政策,并按当地资助标准上限执行。
资助标准:-元/生.年(不得低于和超出标准)。
申办流程:凡符合资助对象的幼儿,由家长向幼儿园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贵州省学前教育幼儿资助申请表”。
2.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
享受对象:除城区的街道办事处幼儿园外的所有农村公办幼儿园就读儿童(含山村幼儿园)和经区教育局向上级申报并取得办学许可的农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儿童。
补助标准:每生每天4元,每年每生补助元(学生全年在校时间按天计算)。
实施方式:学前教育机构直接向学生提供营养午餐。
3.“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兜底资助”项目
资助对象:万山区户籍在学前教育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
资助标准:元/生·年。
申请方式:每学年受理一次,每年9月15日—10月31日期间,在本区内学校就读的学生,由学生或家长等向就读学校提交申请;在区外学校(除技工学校外)就读的学生,由学生或家长等向区教育局提交申请;在区外就读技工学校的学生,由学生或家长等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
申请材料:《铜仁市万山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兜底资助申请表》、学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区扶贫部门发放的《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学生资助卡(学前、义务教育阶段和省外就读的学生提供涉农补贴“一卡通”或“一折通”)。
义务教育
1.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享受对象:在校寄宿的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
补助标准:小学:元/生.年;初中:元/生.年。
申办流程:按学年填写《贵州省年季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申请表》,向就读学校提交申请,按学期发放。
2.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
享受对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
补助标准:每生每天5元,每年每生补助元(学生全年在校时间按天计算)。
实施方式:学校直接向学生提供营养午餐。
3.“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兜底资助”项目
资助对象:万山区户籍在义务教育阶段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
资助标准:小学元/生﹒年、初中小学元/生﹒年。
申请方式:每学年受理一次,每年9月15日—10月31日期间,在本区内学校就读的学生,由学生或家长等向就读学校提交申请;在区外学校(除技工学校外就读的学生,由学生或家长等向户籍所在地的区教育局提交申请;在区外就读技工学校的学生,由学生或家长等向户籍所在地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
申请材料:《铜仁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兜底资助申请表》、学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区扶贫办发放的《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学生资助卡(学前、义务教育阶段和省外就读的学生提供涉农补贴“一卡通”或“一折通”)。
高中教育
1.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享受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
资助标准:0元/人·年。
申办流程:按学年向就读学校申请,按学期发放。
2.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
享受对象: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免除标准:省级一类校0元/年·生;省级二类校1元/年·生;省级三类校1元/年·生;市所在地非省类学校元/年·生;区以下非省类学校元/年·生。
申办流程:符合条件的学生按学期向学校申请,直接免除学杂费。
3.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
享受对象:万山区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全日制正式学籍的高中在校学生。
资助标准:(1)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元/生·年;(2)免教科书费,标准为元/生·年;(3)免住宿费,标准为元/生·年。
申请方式:(1)省内学校:已获得过资助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入学报到时直接按资助标准免除国家免学费和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免学费、教科书费、住宿费资助项目的费用。农村建档立卡一年级贫困新生凭万山区扶贫办发放的具有北京那家白癜风医院最好百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