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丹经道书中涉及最多的是“性”、“心”、“神”,它们的概念及相互关系究竟如何,常使我混淆不清,请指点迷津。
解答:
古人关于“性“、“心”、“神”的命题内涵是很深很广的哲学概念。这里只能大致简要地作一些介绍。
《礼记中庸》:“天命之谓性。”这是从人们生命角度解释,认为先天自然给人编排的生命程序(生命功能与生命有效期)的展示即为性。由此推论,任何生命现象的“性”都如此。
《孟子告子》:“生之谓性。”此与“天命之谓性”基本相同,“生”的特征即为“命”的特征,都是先天自然编排好了生命程序。朱熹则又进一步认为“性,即理也。”他是从生命现象寻到了造“命”的“天”来谈性。他说的“理”就是万事万物所能共通反映的自然本质规律,就是道。若要用符号表示,就是太极: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一动一静,互根互用,一来一往,循环不断,协调中和的一阴一阳。
古人云:人人心上有先天,物物身中一太极。指的就是自然普存之共性。佛经《大智度论》卷三十一:“性名自有,不待因缘。若待因缘,则是作法,不名为性。”此讲“性”是先天固有的,不随事物后天演化而改变。同样把“性”与“道”与“理”等同看待。丹经道书凡讲“明心见性”、“修真养性”,指的都是先天道性,理性。
“心”是与“物”相对的,也就是相对于物质范畴的精神范畴。并且,物质范畴是从属于精神范畴统御的。如明王守仁《象山全集杂说》认为:“天下无心外之物。”尽管王夫之对此颇有不同见解,认为“言心言性,言天言理,俱必在气上说,若无气处则俱无也。”然而我认为二者理论并不矛盾,前者言“心”统御一切现象,而后者则言只有有了现象才能反映“心”。
“心”这个精神范畴在这里尚不指思维,意识,而是表现于事物彻内彻外的自然灵性,由于自内而外表现,故以本质言“心”。
“心”与“性”有相同之处,都属精神范畴,都指先天,都是形而上。但二者也有区别,即“心”为“性”之表现。例如某种颜色,其颜色或红或白即为“性”,红与白的显示即为“心”。“性”即“道”与“理”,“道”与“理”的显示即为“心”。故古人言修炼,儒家言“尽心知性”(孟子语),佛家禅宗言“明心见性”,道家言“修心炼性”。
“神”是“道”演示的功能。《易》曰:“一阴一阳之谓道,阴阳不测之谓神。”这是指,“道”就是一阴一阳地运动,而这一阴一阳运动所发生的不可思议的奇妙变化,功能作用就是“神”。“神”与“心”的关系,“心”如蜡烛之火苗,“神”如火苗散发的光辉。“神”的作用都是依赖现象界而显示的。如《荀子天论》曰:“形具而神生。”比如说人,如果没有肉体与其器官,“神”的功能发挥就无据可凭。
“性、心、神”在人未生,处于虚空自然之中,称先天;人既生,有了身心之体的后天,这先天便寄于后天之中。人在后天生存中,如与先天保持一致,纵然后天都属先天;如果生于后天又偏于后天之私,那么先天就被困陷于后天。生命与“性、心、神”的关系,得先天者不死,得圆通大智慧、大法力;失先天者命夭而折,生命存在时多烦恼,多祸事,多病患。(孔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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